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省委、省政府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牵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编制、审查工作;配合省委农工部开展现有住宅改造提升、农村危房改造、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;配合省环保厅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等工作。
会议要求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领导,加大对所辖县(市)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,在县(市)域范围内对村庄空间布局作出统筹安排,从而指导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编制。县(市)城乡总体规划纲要及成果,要按照《河北省县(市)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》规定进行编制,规划期限至2030年。所有县(市)要在8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,在12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,完成情况列入年度重点规划工作考核内容。 各市要对帮扶村庄规划编制进行再部署,抓紧对编制环境整治方案的帮扶村、编制村庄规划的中心村、永久保留的行政村加强督导,加快编制进度,对已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评审和完善,保证规划编制的质量。同时,各地要加强对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,强化管理,保证质量,提高改造效果。继续加大垃圾污水处理推进力度,协调落实支持政策,加快工作进度。对开展污水处理的帮扶村,做好指导,因地制宜,进行设施建设。
会议强调,各市、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,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,抓好相关工作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编制由各级城乡规划部门牵头,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力配合,完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设计任务,进一步明确责任,细化分工,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成。
省农工委,各设区市、定州市、辛集市城乡规划局、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参加会议。(郑羽佳)
会议强调,各市、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,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,抓好相关工作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编制由各级城乡规划部门牵头,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力配合,完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设计任务,进一步明确责任,细化分工,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成。
省农工委,各设区市、定州市、辛集市城乡规划局、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参加会议。(郑羽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