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宋平 见习记者刘洋)近日,省住建厅印发《关于推广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及系列技术成果的通知》,将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系列技术成果向全省推广,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,确保2020年底前我省设市城市建成区20%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。
2015年3月,迁安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。4年来,迁安市深入推进各类海绵设施建设,实施海绵工程189项,基本实现了试点区域“小雨不积水,大雨不内涝,水体不黑臭,热岛有缓解”的工作目标。试点建设中,迁安市总结形成了一系列技术成果。
通知要求,各地要认真落实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学习借鉴迁安市系列技术成果,对符合当地实际的内容积极吸纳应用,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。同时,要深入研究当地地域、气候特点和城市现状,坚持因地制宜,不搞一刀切式的经验吸收,探索形成适合本地海绵城市发展的建设管理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