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在理念上的重大变革,是纾解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路径。自然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,自然资源管理贯穿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全过程。“五级三类四体系”的国土空间规划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、统筹部署空间发展保护格局、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要素、明确空间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,为自然资源管理确定了“逻辑起点”,也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明确了“空间基点”。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关联性强、匹配度高,在理念、内容等方面高度契合,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发挥着价值发现、价值捕获、价值重塑和价值提升等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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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理念引领作用,推动价值提升和价值“外溢”
厚植生态文明理念,体现资产管理思维。我国幅员辽阔、自然资源种类丰富,生态产品的生产供给和价值实现都有一定的优势,要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,并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。在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中,各地应结合实际,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统领作用,体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思维,在推动自然资源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同时,注重自然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将引领价值实现作为前置目标,明确引导方向。各地在五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,可将“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”作为前置目标,注重明确生态产品功能分区;在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,注重明确生态产品类型及价值实现方式;在国土空间规划“四体系”建设中注重统筹完善法律法规、明确技术标准、严格审批和监督等内容,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制度保障。
注重国土空间规划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布局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空间引导上,进行全要素、全覆盖的生态资源系统性评价和生态产品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,进行空间分区引导;在系统统筹上,须关注生态修复、国土整治、土地储备、产业提升、乡村振兴、旅游发展等各个相关领域;在时序过程上,“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”的目标和理念应贯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;在利益分配上,要兼顾政府、市场、公众、生态产品生产者等各类主体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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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价值引领作用,促进供需匹配和价值转化
促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。供需两端精准对接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。在供应端,各地应系统梳理生态资源及其内在生态价值和开发利用潜力,明确生态产品的资源类型基础、分布区域和开发利用方式。在需求端,生态产品需求要有相应生态产品功能和空间支撑,需要通过规划统筹引导、比例控制,兼顾保护类(公益性)需求生态产品空间和利用类(经营性)需求生态产品空间,通过财政转移支付、税收补贴/优惠、用地指标倾斜等机制予以保障落实。
促进资源资产价值提升。在“资源变产品”环节,须通过科学规划提升产品质量和供给能力。其中,总体规划要重点关注目标、比例、格局、整体策略、分类分区等内容,充分发挥优势资源价值作用;专项规划要重点关注国土空间综合整治、生态修复等安排,提升生态产品质量;控制性详细规划要重点关注综合效益,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捕获发现、修复重塑、凝练提升。在“产品变商品”环节,应使生态产品功能满足需求,明晰产品价值、产生剩余价值、搭建交易平台、形成支付可能,并以“刚性保障+弹性调节”有效推进产品价值量化和实现,即目标控制、指标设定的刚性保障,以及政策保障和管控机制的弹性调节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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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功能引领作用,为实现路径选择指明方向
突出资源优势。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确定适宜的生态产品化发展方向。如:盛产特色优质生态农产品的地区,规划“生态+农业”方向;自然景观条件及交通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区,规划“生态+旅游”方向;具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及一定的生态品牌和地方文化的地区,规划“生态+文化”方向;生态资源具有修复治理潜力且公众具有较大休闲需求的地区,规划“生态+休闲”方向。对于非自然资源禀赋型地区,从公民休闲、游憩等公共性需求出发,打造成为公益性生态产品,探索可推广、低成本的生态产品化发展方向。
夯实生态产品分类基础。各地应结合实际,从不同角度采取差异化空间/功能分区方式。其中,在主体功能角度,应根据主体功能类型及附加类型,将以生态、农业、景观等为主体功能的分区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分区;在生态产品属性角度,应划分为公共性生态产品空间和经营性生态产品空间,公共性生态产品空间又可细分为重点生态功能区(生态补偿区域)、特别生态功能区、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区等;在产品功能角度,可结合生态产品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,划定与生态产品化发展方向最密切相关的区域,如森林碳汇集中区域、农产品集中区域等。
强化约束和引导作用。通过设置核心指标,分约束性和引导性两类进行控制引导。其中,约束性指标方面,主要体现刚性要求的保护类需求(公益性)生态产品空间和利用类需求(经营性)生态产品空间比例、生态保护面积等指标;引导性指标方面,主要体现生态产品化发展方向的相关指标,如生态用地增加规模、受损生态空间修复率、生态旅游总收入、生态旅游总游客量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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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工程引领作用,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
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。针对生态优势显著地区,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侧重基础设施、生态修复、支撑乡村振兴和生态旅游发展等工程的布局安排。其中,应科学布局交通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,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造有利基础;针对自然生态系统破坏或生态功能缺失等问题,安排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工程,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产品“溢价”;在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,合理安排一、二、三产业用地布局,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、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品质,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产生活形态;推动旅游产业发展,促进生态产业化的实现。
拓宽生态产品供给范畴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应着力打造特色工程,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和生产力布局引导。其中,历史文化特色工程应侧重文旅产品的工程打造和功能布局,通过规划发展生态旅游和特色文化产业、挖掘历史文化,促进价值实现;特色(绿色)产业工程应针对绿色资源禀赋优异的地区,鼓励少投入、高产出、低污染的绿色产业发展;产业生态化工程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,提出产业优化转型升级重点区域和具体路径,对区域内产业系统、自然系统和社会系统进行统筹优化,强化绿色生产技术替代作用。
打造多维度价值实现新模式。国土空间规划须充分发挥其价值捕获、价值重塑和价值提升的作用,针对城乡接合部或者自然资源匮乏的地区,应注重以城市生态景观提升创造社会效益。其中,在大尺度上,须保证生态网络的连通性;在小尺度上,可通过城市“微更新”改造,采取小型地块生态改造、灰色基础设施改造、绿色空间拓展等措施,营造蓝绿生态空间,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品质,为居民提供可见、可触、可感、可用的生态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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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机制引领作用,推动价值实现
层级传导保障价值实现。国土空间规划可通过“国家—省—市(县)—乡—村”五级规划传导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。其中,国家、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侧重于全局性系统谋划,明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点地区,进行分区定策;市(县)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关注目标、比例、格局、功能、方向;乡(镇)级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关注功能细化安排、工程落实等;村庄规划重点关注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用地布局、具体项目落实等。
打造“工具箱”,引领价值实现。国土空间规划可根据“生态资源类型—资源变产品方式—生态产品功能引导—产品变商品(生态产品变现)”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,进行分路径差异化引导,以不同规划措施实现供需精准对接,并构建系统集成体系。同时,针对“评价—确能—定量—分区—定策—划界—建库”等各个环节,提供可选择、可组合的“工具箱”式引导,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技术层面的可操作、可实施。
集成“政策池”,促进价值实现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,可建立联动运行机制,探索将生态产品供给、价值实现程度和评价考核结果等与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、总量控制指标分配、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、资源配置计划等挂钩;探索生态产品价值“占补平衡”、生态产品/用地(价值)“储备—提升—交易”、土地指标倾斜等机制;引入社会资本推动价值实现,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金融服务,探索通过公益基金等方式开展保护宣传、参与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。